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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路径探索

一、引言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促进公共服务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之一。国有资产盘活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关键步骤,也是防止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2022年,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统计。通过制定清查方案,成立清查专班,摸清国有资产底数,在规范管理、盘活利用上迈出坚实步伐。但由于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在日常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过程中,还存在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流失现象,盘活工作面临瓶颈。

学术界从多种理论视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进行了研究。黄卫(2021)认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虽然总量庞大且蕴藏较大的盘活潜力,但受动力不足、产权不清、基础薄弱、操作困难等因素的制约。柳艳(2021)指出,资产盘活方案评估至关重要,应依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盘活方案。黄力(2022)建议,加快健全“三个监督机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监督,压实单位资产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监督,充分发挥外部监督合力;加强资产数据联网监督,强化全过程动态监管。盛磊、李泽正(2023)建议,推动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跨部门的盘活存量资产协调机制,提高存量资产盘活效率。

现有研究成果为本研究提供了借鉴,但是针对具体区域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路径尚未形成系统的、可借鉴的理论研究成果。如何运用好清查结果,进一步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的路径,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将针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问题,进行相关论证分析。

二、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制度建设,为资产盘活提供保障。

制度建设是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政策(如表1),聚焦资产管理机制、公车管理、房屋土地管理等制定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盘活有章可循。 

1 制度建设基本情况


(二)打造信息化平台,为资产盘活添助力。

按照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搭建了横向本级、纵下地州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成了支持业务线上办理、资产溯源追踪、数据统计分析、绩效考核评价、安全预警提示、实时监管核验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截至2023626日,全区单位接入率35%,其中自治区本级单位接入率36.3%,地县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接入率25%。系统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并被列入国管局数字化建设试点。

(三)深入开展清查,为资产盘活奠定基础。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牵头组织开展自治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配合开展24家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192家区直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监管改革工作,对91家代表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进行了深入清查,摸清资产家底,真实、精准、全面地反映各单位实有资产情况,在落实改革任务中把好资产盘活利用关。

同向发力,全面清查房屋土地、车联、办公设施设备与家具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级分类,精准摸清闲置资产底数。全面组织开展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盘活国有资产专项工作,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土地、车辆等8类资产纳入摸底清查范围。

(四)全面盘活存量,充分发挥资产效用。

一是集约配置,充分发挥房屋土地利用价值。开展办公用房专项巡检,整改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腾退收回出租、闲置办公用房,调配保障办公用房,开展闲置办公(技术业务)用房盘活利用工作。二是挖潜增效,统一调配公务用车。通过持续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回头看、统计报告、巡检考核、资产清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优化配置结构,提高使用效率。三是因地制宜,合理协调闲置资产。立足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对资产种类、权属情况、使用状态、资产盘活方式、可行性进行分析,确定了设备、仪器、软件等闲置资产的盘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将8家单位的闲置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四是共享共用,推进公物仓建设提质增效。202111月启动建设实体政府公物仓主仓,20223月建成3个实体政府公物仓,分别设立专班资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用具等管理库。20224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受权承担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物管理和政府公物仓管理职责,“实体+虚拟”公物仓建设进入快车道,逐步实现由1.0版向2.0版转型升级,不断强化集中统一管理“4+X”类资产。通过出借、利旧、调剂、市场化处置等形式,调配办公设施公开交易废旧资产,节约财政资金,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实现了资源共享共用。

三、国有资产盘活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机制不完善,盘活方式运行不畅。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方面已出台相关规定,但针对资产使用、公物仓管理、集中办公区资产管理、房屋车辆管理等方面仍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例如,个别单位缺失公务用车加油、派车等日常管理使用的内控制度,或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已不适用现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部分单位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重用轻管、重采轻管、重实轻账等问题,造成资产账目管理和实物管理不同步,无法反映资产真实情况,资产盘活方式和工作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二)资源配置标准未成体系,资产使用苦乐不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针对通用资产、公车和公房已明确细化配置标准,但依然存在标准陈旧、标准化建设缓慢等问题,尚未建立起全面、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因此,容易出现资源配置不科学、使用效率低的情况,进而造成资产闲置或浪费。

(三)信息化技术应用不理想,助力资产盘活效能不佳。建设是关键,核心在应用。当前,机关事务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审批业务极少,未实现机关事务“一网通办”。一方面,部分单位对于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的了解尚不深入,导致信息化应用水平较低,盘活工作受到掣肘。另一方面,部分单位虽然采用了信息化手段管理,但由于缺乏专业人员进行系统的操作维护、更新等,资产信息数据共享水平较低,部分资产闲置浪费,甚至出现系统故障或异常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内外部监督不到位,盘活工作难落实。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主要由财政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针对国有资产管理行为以及收入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但存在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流程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出现随意利用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等现象,造成资产管理信息不完整、账实不符。此外,由于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涉及各行业领域,水利、医疗等各行业在资产使用需求和标准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外部监督主体不能充分掌握情况,由信息不对称导致外部监管成本高,较难实现监督。

四、国有资产盘活路径的建议

(一)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增加资产盘活收益。

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首要工作是引导树立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对国有资产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精细化、系统化管理。

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理论,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应是集资产采购、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闭合式工作机制。因此,资产配置管理方面,要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的新增资产预算审核机制。在资产使用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的需求、标准和管理责任,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并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通用设备等资产调剂共享共用。在资产处置方面,遵循分级分类、高效盘活的原则开展调配、置换、转让、拆除、损失核销等处置工作。同时,建立跨部门的存量资产协调盘活机制,依托财政、税务、发展改革、国资、金融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数据信息共享。

(二)聚力源头调控,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资产配置是资产管理的初始环节,规范和加强资产配置是重中之重。首先,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方式,建立资产配置可行性论证机制,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在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领域,探索推广以租代购方式配备更新资产。其次,强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建立存量资产与新增资产配置挂钩机制,构建覆盖全面、配置科学、动态调整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在制定具体配置标准时,应全面掌握各单位存量资产的数量和价值信息,制定房屋建筑物标准、车辆配置标准、通用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的配置标准等,细化资产配置体系,达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

(三)全面应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资产盘活效能。

基于机关事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数据采集和数据应用,深化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和应用场景建设,将购置更新、调配处置、成本监控等业务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持续优化资产管理协同办公机制,推进专网移动办公和无纸化会议深度应用,实现资产管理业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公物仓信息平台建设,聚力调剂共享,打造公物仓建设的新疆样板。在对资产摸排全覆盖的基础上,建立资产卡片、权属证书、地籍大数据库,将各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超标配置资产纳入虚拟公物仓,实现资产调入、调出、借用、归还全流程“一网通办”、共享信息“一网汇聚”。以“虚实结合”方式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实时在线盘点。

(四)完善资产管理的监督保障体系。

强化资产卡片与台账管理制度,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整体的资产管理和盘活情况进行评估,对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

加大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违规使用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采取文件抄送、情况通报、会议交流等形式共享共用资产信息资源,合力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整改,全方位构筑资产监管新机制。

充分发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整体把控作用,提高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的效力。借助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监督工作的具体执行,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分类别、有重点地跟踪监督。

借助媒体力量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监管情况面向社会公开。对在国有资产盘活工作中作出成绩者,通过媒体加以宣传,对于违规行为加以曝光,使资产管理者既有压力也有动力,督促其不断提高资产管理能力。 

文章来源: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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